情侶同居4年,女子流產5次被分手,男子狀告前女友,追討彩禮12萬元,女子當庭怒罵『不要臉』,法院咋判的?
小劉和小張是同事,2017年6月相識。
因小張貌美,小劉主動追求,各種跪舔,小張很快墜入情網。
天雷勾地火,閃戀僅一月,兩人就同居了。
不久,小張懷孕了,哪知小劉還沒浪夠,不想升級當爸爸,於是花言巧語,說服小張去打掉了孩子。
小張懷疑男友,能給自己幸福嗎?
為討好佳人,小劉前後轉了4萬多元給小張,還支付了8萬元彩禮,表明決心。
小張打消了疑慮,想信小劉會娶她,一門心思跟他過。
可一次次懷孕,打破了小日子的平靜。
俗話說,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
同居4年間,小張經歷了5次流產,每次都像割肉,既傷身又傷心,痛苦萬分。
然而,小張默默隱忍,並沒有換來好結果。
時間一長,小劉對她心生厭倦,提出了分手,理由是小張太隨便,找老婆還是得找傳統型的。
更可惡的是,小劉反手就把前女友告上法庭,向她追討轉賬和彩禮,共計12萬元。
在法庭上,小劉亮出手機裡的轉賬憑證,聲稱兩人沒結婚,小張就應該退他錢,不退就是耍流氓!
小張氣炸,大罵小劉『不要臉』!
『日常開銷不花錢?
4年4萬哪夠呢?
我為你流產5次,以後不知道還能不能生孩子,現在要我退彩禮,你良心喂了狗?
』
經審理,小劉轉給小張12萬多元屬實。
但是4年中,吃喝拉撒全是小張開銷,小劉沒有任何生活費支出,因此,4萬元轉賬視為二人的共同花銷,不用退還!
至於8萬元彩禮,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沒有辦理登記,彩禮應當返還,但具體返還多少,要結合雙方過錯、同居時間等情況,才能予以判定。
如果小劉沒有長期同居,導致小張多次懷孕,這筆彩禮理應退還給他。
但現在是小劉自己悔婚,不願娶小張。
在這段感情裡,小張並沒有過錯,若不是一心想嫁,怎會死心塌地流產5次?
故法院判決,小張僅需返還彩禮15000元。
小劉不滿初審結果,提起上訴,經二審維持原判!
對於此事,有網友說,這是丟男人的臉,在自己有錯的前提下,為了區區幾萬塊錢,太下作!
有人調侃,佩服這男的,能讓女的這麼服服帖帖,我要是有那本事就好了!
還有網友好心提醒,這男人光想吃白食,不想擔責任,河南新鄉的姑娘要睜大眼睛!
也有人保持中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好心人為女孩擔憂,癡心女子負心漢,這渣男告人家,鬧得人盡皆知,還給不給女孩活路了?
有人說到點子上,這是啥措施都不做嗎?
女孩子總要有一些基本底線吧!
有網友不嫌事大,勸女孩反告,讓他賠償誤工費、精神損失費……你不仁別怪我不義!
眾說紛紜,隻有一點大家都認同,女孩很受傷,卻讓人同情不起來。
男方一直保存著轉帳憑證,可見一開始就不單純。
但只要會哄會浪漫,戀愛腦就被哄得團團轉。
如果說流產一次是意外,就該吸取教訓,看穿對方不願負責,就該早早放下。
在同一個坑裡跌倒5次,隻能說姑娘心太大!女孩們要切記,學會愛自己,他人才會愛你!
另外,女孩學會保護自己、識人止損很要緊,家長應多多提點,以免掌心寶被渣男收割,後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