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跟女友自由戀愛認識,談了一年準備結婚。
雙方父母見面時候說好我家出首付,女友家出車位錢,裝修,家具,家電車。
房子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沒有彩禮。
結果女友一聲不吭買了她喜歡的某款車型,而且寫的她名字。
我跟我父母非常生氣,認為車應該寫我的名字《女友有駕照但是不怎麼會開,車買來主要是我用》因此自作主張買了房子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
然後我家打電話通知女友,房子買好了,你們拿裝修款買車位吧!結果沒等來女友家的裝修款,等來的是女友也買了套房並且要求分手的消息,我該怎麼辦?
補充:我貸款買的房子是三室兩廳,首付80多萬,女友家給女友買的是兩室,地段比我的好,全款200多萬。
當時商量買車的時候沒說明寫誰名字,但是協商是我開,因此我們家認為我開自然是寫我名字,所以就沒有提車名字的事情。
我喜歡寶馬5,女友也知道我喜歡寶馬5,但是她卻買了她自己喜歡的奧迪a4。
現在我們全家讓我想辦法去挽回女友,女友家經濟條件確實比我家好很多,但是我跟她也是有感情的,前期我們戀愛時候她家裡就不是很看好,是女友堅持她家才松口的,現在出了這樣的事,女友態度堅決分手,我該怎麼辦?
【回復:】
我們先來算下女方大概承擔的費用:
130平米房子以目前物價裝修花30萬算是基本的,算不上豪華但也可以住,一臺寶馬五系中配,落地後應該53萬左右,全套家電5萬基本可以拿下,車位按我們小區的來算,差不多12萬左右。
你的房子首付80萬,女方要出到100萬,她們並且也沒要彩禮。
在你的那段描述裡,其實並沒看出多少感情成份,流露出更多是種可怕的精心設計,兩人的婚姻更像一場交易,婚姻到了這種地步,這婚結不結意義不大。
1.你出房子首付80萬,女方需要出100萬裝修及買車等費用,人家沒有彩禮,而且車子要寫你的名下。
婚前財產寫誰的名下,誰就擁有所有權,她不寫你的名下,你的房子當然也沒了她的名字。
這裡包含一種深層的意思,如果婚後離了,你分了我的房子,對不起我也不能給你車子,因為在我的名下。
2.你喜歡寶馬5系,你女朋友喜歡奧迪A4L,相處一年多了,真的沒有看出來你的包容心在哪裡。
她的父母不同意你們在一起,是她堅持要和你在一起。
對於一個喜歡你的女孩,為了你她寧願背棄父母心願和你在一起,你又有什麼理由責怪她買奧迪A4L呢?難道說奧迪A4L沒寶馬5系值錢?
3.女孩家條件比你家好,為了這個優越的家庭,不要彩禮,還拿錢給你們裝修,買車,買車位,買家電等等。
你父母不想失去這樣一個機會,鼓動你無論如何也要去挽回女孩,那你的意思怎樣呢?挽回她是為了裝修款,還是你真心的喜歡她呢?
總結以上三點,覺得目前這種情況,你不適合結婚,至少心智不成熟:
1.任何事情都聽父母的,自己缺乏主見。
女友買了車子沒寫你的名字,首先是你父母非常生氣,而不是你非常生氣。
婚姻這種事情是需要聽父母的,但不是任何事情都聽父母的,如果這裡你肯從中遊說父母,告訴他們女孩是喜歡你愛你的,因為她父母不同意你們在一起,是她堅持下來的,你父母態度可能會轉變。
此時,你應起到輸通作用而不是添堵,在你父母的影響下,房子不寫女友的名字,人家不拿裝修款,又要和你分手而你卻沒有辦法。
2. 缺乏包容心,少擔當。
那麼好的一個女孩子跟了你,你應該買臺車送她,而不是找她要車。
她自己買臺自己喜歡的車怎麼了?你不討好她,安慰她,人家自己安慰自己買臺自己喜歡的車子都不行嗎?你也承認她不太會開,以後用車時開的最多的還是你,你不能為愛人委屈下自己嗎?
3.她喜歡你是真的,你沒那麼喜歡她,如不是家境好,你可能不會理她。
從前到後也沒見你有一點自己在想法,連去挽回女孩這種事情,都是在全家人要求下去做的。
其實我們很想知道,如果你父母不要求你去挽回,不為裝修款,你會怎麼做呢。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你們兩個家庭有差距,並且她父母之前就對你有敵意,此時故意花200萬全款給她買房,就是為了斷了你的念想。
信任是種利他主義行為,建立在滿足對方的利益為起點。
你在精神層面不需要她,她在物資層面可以滿足你,而這正是你需要的;她在物資方面不需要你,在精神上需要找個給自己指導、引導型的男人,你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正是你給不了她的。
一個女孩子經濟上不依賴你,思想上也不依賴你,請問,你又能給她帶來什麼呢。
換句話說,她沒你可以活的很好,你離了她裝修錢都難搞。
目前來看,挽回可能性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