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租女友回家了,這個姿勢不正確哦!。

近年來70、80後適婚青年的婚戀問題廣受觀眾,大量針對於此的影視作品如《大女當嫁》、《媳婦的美好生活》等層出不窮。

愛情偶像劇《租個女友回家過年》則首度聚焦當下熱門的『租女友』現象,但是近日,租女友現實版上演了,據報道一單身男子為了應對父母的『逼婚』,在春節期間『租』了一個女友帶回家,但是意外卻發生了,因為在男方家住的期間兩人發生了關系最後導致女方懷孕,難道真是『租』出了真感情嗎?太奇葩了,那問題來了,這其中的責任又如何劃分,畢竟發生性關系都是雙方自願的。

今年38歲的徐州人高某在家裡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打工。

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結婚。

見實在無法推諉,去年春節前,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隻好發了份『高價租女友回家過年』的帖子。

看到帖子後,在徐州上學的『90後』大學生謝某,為了賺錢,便應聘了。

在高某家過年期間,兩人同居一室,彼此無法控制對方的吸引,很快便越過了『雷池』。

幾天後,謝某拿到了酬金。

高某也繼續外出打工,兩人各奔東西。

幾個月後,謝某卻發現自己懷孕了,無奈之下,隻好做了人流手術。

不過最後男方出於責任給了女方3000元的人流等賠償,其實這樣的鬧劇無疑都是時下的現象所逼的,雖然理解父母希望兒女成家的心情,但是用『逼婚』是十分不理智的。

因為這樣給兒女的心理造成過大的壓力才會想起租女友或男友的荒唐舉動。

近年來70、80後適婚青年的婚戀問題廣受觀眾,大量針對於此的影視作品如《大女當嫁》、《媳婦的美好生活》等層出不窮。

像愛情偶像劇《租個女友回家過年》則首度聚焦當下熱門的『租女友』現象,以無暇戀愛又無奈被父母逼婚的都市剩男為主角,上演了一出貼近80後愛情觀的『契約婚姻』喜劇。

除『租女友』之外,該劇還展現了眾多時下流行的愛情新鮮物,引起了廣大觀眾的共鳴。

看來租女友回家致懷孕這種事還真的有可能在現實發生,那麼在這種金錢交易的背後更是道德上的問題,為了錢,女方便輕易的跟著男方走說起來都覺得荒唐,但是有需求才會有市場,背後的安全問題又如何保障?

租友之前,男女雙方需訂立合同,而且合同的各項條款分明。

『服務按照日薪計算;在眾人面前,乙方必須深情望著甲方;在眾人面前,乙方須挽著甲方胳膊以示親熱;甲方與乙方發生身體接觸的時間不得超過10秒』這些看似並不嚴肅的說法都成為了『租友』合同的條款細則。

那麼,這樣的『租友合同』是否會受到法律保護?

律師:違背法律道德,租友合同無效

租友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租友』合同被認為是一種租賃合同關系,但是依據中國民法的基本原理,租賃合同的租賃對象隻能是物,人身不能作為租賃合同的租賃物,也就是說人的『身體』是不能拿來出租的。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合同隻能將一些具象的財產作為標的物,而在租友合同中,不少條款針對的是感情、人身安全這樣的抽象物,這些是不能作為債權標的物的。

對於租來的『女友』為其提供服務的,這樣的做法本身就違背社會道德,其服務更不具有勞動技能的內容,歸根結底,並不具有合法性。

再者,財產方面也容易起糾紛。

比如一方陪同了,但對方沒有按約給錢,再比如老家親戚給租來的女友或男友財物,這些東西是否要返還,不返還又將怎麼處理,都容易引起糾紛。

另外也易引發詐騙、強奸等嚴重的刑事案件。

因此,租友有風險,出手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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