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也好戀愛也罷,你要想獲得成功,首先要學會用理性的思維方式去應對不可控的一切。
我們通常覺得感情就應該是純潔無瑕的,容不得一點點算計和瑕疵,喜歡就能永遠在一起,分手就徹徹底底不拖泥帶水。
可如果事情真有這麼簡單,真情又何來難能可貴一說。
接下來就讓我們看看兩性關系中有哪些不為人知的殘酷規律:
1. 人與人交往的本質是利益的驅使
利益包括精神和物質兩方面,人類社會就是通過各種利益交換凝聚起來的,『感情』本身就是『利益』的一部分。
利益交換並不隻限於物質對物質,精神對精神,精神利益與物質利益的互換是最常見的事情,所謂愛情,其實就是為利益鋪上了一層高雅的外套。
在你表白過後,任何不接受的理由本質都是:你現在還配不上我。
在一段關系中以任何理由放棄你,背後的本質都是:我其實看不上你,我已經得到了我想要的,你趕快消失吧,以後都不要再見。
喜不喜歡,合不合適,能不能在一起,從來都是三件事,無法混為一談。
2. 約定多年後在一起的人,多半沒結果
這種說法其實就是在表示一種意思:
『我挺喜歡你的,但是沒有那麼喜歡,我可能還會遇到我更喜歡的人,所以我現在不能和你在一起。
如果我一直沒有遇到自己更喜歡的人,沒辦法,那就隻有你了』
其實這種話很不負責任,換言之就是在互相把對方當成備胎。
3. 世界上不存在『對的人』
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話:『我一直沒談戀愛是因為還沒遇到那個對的人』
這句話顯然是存在自我欺騙和安慰的成分,完美契合是不存在的,即便是兩個價值觀和原生家庭相似的人,仍然會因為某件事情產生分歧。
『我什麼都不必說,ta都懂』並不是因為命中註定,隻不過是在不斷相互了解和磨合中達成的默契罷了。
也正是因為雙方不契合的流動性,才讓彼此的相處變得更加有趣。
4. 親密與欲望是一對天生的敵人
我們總是受到危險本能的吸引卻又不希望親密關系中存在不確定性,這種矛盾使我們焦慮、恐懼。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把結婚對象當做精神上的長期伴侶,同時也會尋找肉體的吸引對象,卻不會把吸引對象當做結婚對象。
人性就是這麼現實,所以在交往時一定要搞清楚對方把你當做長擇對象還是解決需求。
在親密關系中,要想解決這一矛盾,首先要承認你們不曾完全『擁有』過對方,放棄那些穩定的幻想。
5. 懷念前任的程度與婚姻幸福度成反比
一般30歲以後進入婚姻的人多數會懷念曾經遇到過交心的最後卻錯過的異性好友,而這種懷念程度與其婚姻幸福度成反比。
越是懷念,對婚姻的期望值就會越高,對伴侶的不滿也就越多,從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到頭來才發現其實這一切都隻不過是自身的成長,你的選擇是成長的開始,選擇的結果也會在你身上形成反饋,這種反饋又影響了你下一次的成長,周而復始。
什麼時候才能趨向於穩定呢?
那就是你的系統輸出已經不太會受到選擇的影響而出現較大波動,你才算是真正找到很愛且百看不厭的那個人了。
雖然現實往往很殘酷,但還是希望你們都能夠有一雙善於發現美的眼睛,學會在黑暗中尋找光明,溫柔的去看待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