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6歲的男友不接納我的孩子,我該怎麼辦?

老師,你好!我34離婚帶6歲女孩,男友小6歲未婚,我們是博士同學相戀近2年。

周末女兒《念國學住校》和我媽過來,他長期以工作忙不回家吃飯,大半夜才回來,導致我媽很不喜歡他,發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

跟他交流過要麼適應要麼分手,他不同意分手,於是,他也做了一些改變與努力,盡量回家吃飯,但是,一家人還是非常拘束不自然。

現在女兒要過來念小學和我們一起住,需要請個阿姨來照顧,他更不適應了,提出希望盡量保持兩個人的生活,最好在我們有了小孩後再接到一起住。

實在不行他就出去住,每周抽幾天時間過去陪陪他就行了。

說不要強行把大家揉在一起,這樣大家都不開心。

我知道他對我是有真感情,就是接納不了這種有孩子的大家庭生活。

他說他需要時間,想在過兩年小兩口自由的生活,以後還是會回到大家庭生活。

客觀上我必須得承擔小朋友的教育責任,感情上我也需要一個二人世界需要愛,這個矛盾如何處理?哪邊我都不願意委屈。

我該怎麼辦?謝謝老師。

凌子老師回復:一個離婚的女人帶著一個6歲的女兒,找一個未婚男生比自己還小六歲,可不可以呢?當然可以,但是這樣的戀情要真正進入婚姻是需要有前提條件的,就是對方要完全接納你的孩子。

現在來看,一個未婚的男生,又是姐弟戀,又要當後爸,可能他現在一時還沒有做好這個心理準備,所以接受不了。

每次你女兒和你媽過來的時候他都是以工作忙不回家吃飯,大半夜才回來,這個行為其實是他有意不想跟你的女兒及你媽見面。

你們沒有從他的這個行為中去解讀出他內心的真實想法,隻是一味的責怪他,當然會發生許多不愉快。

你提出分手,他不想分手,因此他做了一些妥協,努力的盡量回家吃飯,但是也是非常不自然的,說明內心還是不能接受你女兒的。

現在你的孩子因為要讀書的緣故要與你們住在一起了,那他當然是更不能接受了。

他提出他搬出去住,你偶爾去陪陪他,所以,說明他隻想與你談戀愛,現在隻想享受二人世界。

他目前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也沒有做好接納你女兒的準備。

所以,在孩子與男人之間你自己去做選擇,要孩子你就得放棄跟他之間的感情,放棄跟他的愛。

而且我是認為,他現在都不接受,將來也很難接受的,他現在說的過幾年自己有孩子了回歸大家庭的生活,隻是一種借口與托辭。

你這個年紀與他談幾年戀愛,如果最終他不與你結婚,你可能會錯過了自己再婚的最佳年紀。

這些實際情況你自己要三思。

作者:婚戀情感專家凌子,杭州久和文化創意有限公司CEO,幸福365婚戀咨詢平臺首席咨詢師。

從事婚戀咨詢11年,結婚30年,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與專業知識,公共微信號lingzi3827111,一對一個案咨詢微信18069805680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