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世界是由陰陽構成,也就是說萬事萬物都有好壞兩面,這是客觀規律,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世界有圓就會有缺,有白天就會有黑夜,有快樂就會有悲傷,有光明就會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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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作為一種客觀事物,當然有好就會有壞,有婚姻幸福的,就會有婚姻不幸的。
這也是由客觀規律所決定的。
有的人就不適合結婚,這也是由客觀規律決定的。
那麼什麼人不適合結婚?
可總結兩大點:
婚姻星代表一個人的婚姻對象和婚姻狀態,為用神就要越旺越好,為忌神要越弱才越好。
為用旺,說明婚姻星堅強有力,一方面說明婚姻對象身體強壯,另一方面說明婚姻穩定牢固。
如果大運流年又生扶婚姻星,那婚姻就會更加幸福牢固。
為忌弱,說明婚姻星為害輕,婚姻雖然不太盡人意,但可以通過人為努力禰補其不足。
如果大運流年能克制婚姻星更好。
例,女八字:
甲 戊 戊 乙
寅 辰 子 卯
大運:丁卯 丙寅乙醜甲子癸亥壬戌
八字為身弱格,戊土為用神,甲木、乙木、子水為忌神。
乙卯為其婚姻星,有根有生有力,大運又幫扶它,這樣就會有如下結果。
《事實正是如此》
結論:命主不適結婚。
於是,筆者勸她65歲前最好不要結婚,65歲時可找一老伴。
這就是她的命運規律,雖然有些遺憾,但是她最明智的選擇。
花有花開花落,月有陰晴圓缺,客觀世界如此,人也不可避免有缺憾。
好在婚姻並不是人生的全部,如果婚姻有缺憾,可將心思和精力放在其它方面,轉移注意力,也許婚姻上的不如意,可在其它方面找補回來。
如果不順應客觀規律,強行結婚,也許受傷更多,缺憾更大。
明智的選擇,才會有好的人生!
希望此文能給那些沒有婚姻而又不適合結婚的人以鼓舞和啟迪。
本文作者:六易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