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離婚律師王幼柏團隊:離婚訴訟的十大誤區。

作者:陳梓恩,廣州離婚律師王幼柏團隊副主任

每年接受幾百起離婚咨詢的實戰派離婚律師告訴你離婚訴訟的十大誤區。

誤區一:離婚糾紛應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第一個需要解決的是法院管轄的問題。

作為原告方,應該到哪個法院起訴?

很多人以為,原告在哪裡就在哪裡的法院起訴。

而事實上,《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很多人不理解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是什麼意思,住所地是指戶口所在地,而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個地方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

譬如,被告戶口在深圳,但在廣州居住了一年,目前也仍在廣州居住的,這種情況可以在廣州起訴。

當然,也有在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起訴的特殊情形。

譬如,配偶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起訴;配偶《被告》不在國內居住,一方在國內居住的,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離婚。

誤區二:案件受理後,法院會主動凍結對方名下的所有財產

事實上,隻有在一方申請財產保全的情況下,法院才會查封、凍結對方名下的財產。

目前,大部分法院在你提供具體財產線索的情況下,才會受理查封、凍結的申請,如: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需要提供具體的開戶行、賬號;查封對方的不動產,需要提供房產證復印件或查冊表。

如果你手上沒有這些資料,可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調取。

但是,小部分法院在你無法提供財產線索時,可直接利用網絡查控系統查封、凍結對方名下的財產。

誤區三:案件受理後,法院主動查詢對方名下的所有財產並依法分割

事實上,法院是中立的角色,不會主動查詢任一方名下的財產。

若你要分割對方名下的財產,你必須提供詳細的財產線索。

這就需要你在感情出現問題時,有意識地收集資料,而非被動等待法院查詢。

誤區四:只要我不同意離婚,法院就無法判決離婚

婚姻是兩個人的,正所謂強扭的瓜不甜,不是你不同意離,法院就不能判離婚。

當然,在對方第一次起訴時,你沒有重大過錯且在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考慮給你半年的冷靜期,並判決不準予離婚,但如果對方堅持第二次起訴,法官會考慮對方離婚意願強烈從而判決離婚。

因此,如果對方為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在撫養權、財產等方面作出較大的讓步時,那麼我們可以考慮接受離婚的方案。

誤區五:分割房產等於變賣房產

事實上,分割房產的方式有很多種,主要為以下四種情況:第一,一方主張房產所有權,給予另一方補償。

第二,在雙方都主張房產所有權的情況下,若雙方同意競價,則價高者得;若不同意競價,在確認房產價值後,由法庭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房產歸屬,取得房產所有權的一方補償給另一方。

第三,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房產,分割所得款。

第四,雙方均無法向對方支付補償款,也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況下,法院隻能確認雙方各自持有的房產份額。

誤區六:可以按照非撫養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要求非撫養方支付撫養費

對方每月收入20萬,我可以要求對方每個月支付4-6萬的撫養費嗎?

事實上,收入是確定撫養費多少的其中一個參考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還要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的經濟水平。

若孩子每月開銷1萬,法院判決非撫養方承擔每個月4-6萬的撫養費,相當於讓撫養方獲利,那麼不排除有些人為了獲利而爭取孩子撫養權。

誤區七:孩子一定會判給收入高的一方

孩子應判給哪方攜帶撫養,收入僅是法庭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法庭還會考慮雙方對孩子照顧、付出的情況和孩子是否已經有穩定的成長環境等。

兩周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判給女方;兩至八周歲結合上述因素綜合考慮;對於已滿八周歲的孩子,則尊重孩子的意願。

誤區八:離婚時,可以分割婚內所有收入

在無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不等於可以直接分割婚內所有收入。

譬如,男方年收入100萬,雙方結婚三年,女方此時起訴離婚,不能直接要求分割300萬。

理由很簡單,雖然三年的收入高達300萬,但家庭及個人存在日常開銷等正常支出。

離婚時,一般僅可以要求分割賬戶餘額及不合理支出部分。

誤區九:把孩子搶走等於爭取到了孩子撫養權

很多人為了爭取孩子撫養權而不顧孩子的身心健康,強行將孩子帶離原來穩定的成長環境並將孩子藏匿。

對於藏匿孩子的行為,一方可申請行為保全對不法行為予以制止。

對於擅自將孩子帶離原環境的一方,法院亦會考慮其強行帶離的行為本身是否對孩子不負責,是否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然後綜合雙方的條件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

誤區十:出軌等於凈身出戶

不少當事人仍然深信法庭會判決出軌方凈身出戶的謠言。

事實上,民法典出臺後,一方有嚴重過錯方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多分割財產及精神損害賠償,但並沒有凈身出戶的條款。

需要注意的是,隻有無過錯才可以主張,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無法主張。

總而言之,每門法律均博大精深,看懂了不等於學會了。

因此,我建議,有婚姻法律問題需尋求專業的婚姻律師幫助,切忌盲目自信,輸了官司害了自己。